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科室:保卫处 时间:2009年04月17日
各行政处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及其他各部门:
2009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上级公安保卫部门会议精神,结合院领导对安全工作做出的指示和医院实际情况,特下发通知强化安全制度和措施,充分保障节日期间安全,防止意外和事故的出现,确保医院安全稳定。为此,要求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 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网格化的管理要求,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制。
二、 各部门节前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安全自查,查找不安全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制订安全防范预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 各部门对所属人员(包括教职工、离退休、学生、进修人员、合同工、临时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四、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五、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思想工作,扎实做好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矛盾要依法妥善处理,维护内部稳定。
六、 对科室范围内的用电、通道情况进行自查,保持通道畅通。同时对贵重药品,毒麻药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射源加强管理,防止丢失和被盗。
七、 加强对实验室安全管理,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易燃物,不得留宿外人,及时关掉不必要电源。
八、 强化招待所、集体宿舍的管理,严格登记制度,严禁私自留宿外人,禁止使用电炉、煤气罐及私自乱拉电线。
九、 教育职工不得在办公室、休息室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提醒病人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防止丢失和被盗。
十、 值班人员提高警惕,防止法轮功分子、敌对势力和邪教组织的反动宣传和破坏活动,做好治安防范工作,遇有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十一、 高层办公室,休息室、二环路沿线的门窗要管好,做到人走锁门,严防法轮功分子钻空子,散发非法宣传品,要责任到人。
十二、 职工外出,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意识。
十三、 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和检查,查找和解决防盗和防火安全隐患。
十四、 发现可疑人员和异常情况及时报保卫处值班室,电话1110或5142。
十五、 此通知传达到每个人。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2009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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