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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关于选派2010-2011年度校际交流学者的通知
发布科室:人事处     时间:2009年10月20日

接北京大学人事部通知,结合医学部的具体情况,现将有关“2010-2011 年度校际交流学者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条件与名额:
1、 选派人员应有良好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外语基础,符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
2、 被选派者在医学部应完成第一个服务期的工作。
3、 根据需要和人才培养的目标,各单位推荐1-3名人选;请各单位根据推荐人选情况排好优先顺序。
4、 综合考虑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申请人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接收学校的实际情况、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决定派出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青教职工。
5、“2010-2011年度校际交流学校名额及待遇概况”见本通知附件。

二、 所需材料:
1、校际交流申请表(在北大人事部主页→人才开发办公室→下载专区下载)。
2、2010年校际交流申请人信息汇总表(在北大人事部主页→人才开发办公室→下载专区下载)
3、候选人详细简历(中英文各一份)、研修计划书(中英文各一份)。
4、 候选人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外语要求参考北大人事部“关于修订校际交流外语要求的通知”规定执行。(此通知请在北大人事部主页→人才开发办公室→下载专区下载)。
5、 待正式确定候选人的交流学校后,需候选人准备2-3封推荐信(英文)。

第1、2、3、4项材料请务必于2009年10月30日前报医学部人事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zhanglijuan@pku.org.cn

三、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选报学校时,一定要先上网查询接收学校是否有合适的专业和院系。
2、一旦交流学校确定接收,本人不得无故推迟行期或中途要求更换交流学校,否则取消下一年度所在单位的交流学者名额。
3、每个候选人最多可选择3所交流学校,其中美国、澳大利亚、德国的大学只能填报1所。
4、请将本通知及附件给候选人。

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
联系人:张莉娟,82801627
200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