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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医2013年院士增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科室:人事处     时间:2013年01月1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人司[2013]30号文件"关于推荐和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要求,两年一度的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我校通过教育部推荐院士候选人的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文件和软件下载
请各单位及候选人登录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网站下载有关文件及系统录入软件。
中国科学院的有关文件,包括《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部门)及其附件、"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所提供的电子文件请从中国科学院的网页上下载,网址:http://www.casad.cas.cn (详见中科院主页"学部介绍--学部制度--增选工作栏目"及"公告")。使用方法和要求详见《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中国工程院的有关文件和软件,包括《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及其附件、"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系统"软件及使用说明书,请从中国工程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ae.cn 。
请候选人务必仔细阅读2013年度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的相关文件。
二、两院院士增选名额及候选人资格
(一) 增选名额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增选总数均不超过60人。其中中国科学院:数学物理学部10名、化学部10名、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12名、地学部10名、信息技术科学部7名、技术科学部11名。教育部推荐到中国科学院各学部的候选人人数不超过各学部增选名额;教育部向中国工程院报送的候选人每个学部不超过6名。
(二)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资格
1. 符合《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各项条件。
2.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第二章中"凡已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的规定,凡2007、2009和2011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2013年停止1次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3. 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4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根据增选办法,对65周岁以上的候选人,须通过院士个人推荐的渠道,需要6名或6名以上院士推荐,且至少有4名院士所在学部与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相同方为有效。
4. 学部不鼓励同一候选人被多渠道推荐。
(三)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资格
1. 符合《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 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第二章中"凡已合计连续3次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和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的有效候选人,停止1次候选人资格"的规定,2007、2009、2011年已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和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的有效候选人,合计连续3次的,2013年须停止1次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3. 被提名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194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根据增选办法,年龄超过70周岁的候选人,须经其专业所属学部至少6名院士提名,方为有效(工程管理学部的候选人,至少要有4位工程管理学部院士提名,另有2位提名院士所在学部与候选人工程科技背景所属学部相同)。这样的提名对候选人仅限1次。
4.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学部专业划分标准(试行)》将在2013年增选中继续试行,请被提名的候选人严格按照这一标准,确定拟提名的学部及专业学科。
5. 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从2013年开始,将实行院士候选人单一渠道提名,即候选人只能接受院士或单位或全国性学会中的一种渠道进行提名,并在提名书中签字确认,不得接受重复提名,否则将作为无效候选人处理。
三、推荐工作的要求
(一) 本次推荐工作采取院系推荐和院士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学校确定我校上报教育部的两院院士候选人名单。
(二) 上报材料时,被推荐人应当完全符合推荐标准(如:国籍、职称等),如被推荐人不符合推荐标准或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则在科学院学部审查时按无效处理。
(三) 各单位应做好本单位院士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院士增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 根据文件要求,应尽量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人员。
(五) 为有利于推荐工作的进行,如院系主要领导为候选人,推荐的组织工作可请系学术委员会主任负责,本人回避。
(六) 《推荐书》或《提名书》的单位推荐意见应由学院出具并经院系学术委员会主任或院系主要领导审核,再由学校审核后上报。
四、学校工作进度安排
(一) 2013年1月-2月25日:各单位院、系学术委员会酝酿推荐本单位候选人。根据增选总数,各单位注意两院各学部的候选人应相对集中,不要过于分散。候选人填写《2013年北京大学中科院、工程院院士增选候选人简表(学校遴选用材料)》(附件1)。请候选人着手准备其它相关推荐材料,并根据要求录入电子文件或提名系统软件。
请务必于2月21日将《2013年北京大学中科院、工程院院士增选候选人简表(学校遴选用材料)》(书面材料45份,电子版1份)提交医学部人事处人才开发办公室(办公楼524室)。
(二) 2月27日-3月2日:学校人事部汇总并整理各单位的推荐材料。
(三) 3月3日-3月8日:学校审议确定推荐名单。
(四) 3月10日:将学校确定的推荐名单上报教育部。
(五) 3月11日:推荐人选报送正式材料,请报送到人事部人才办。
(六) 3月12日-13日:人事部人才办整理材料,报学校领导审批发文。
(七) 3月14日:将学校推荐的候选人的所有材料报送教育部。
五、报送教育部材料要求
(一) 中科院院士候选人报送材料
1.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的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
《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必须使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所提供的电子文件填写并打印。各学部所需份数:数学物理学部46份、化学部41份、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28份、地学部23份、信息技术科学部24份、技术科学部38份。(凡限定字数和页数的项目均不得超过,否则无法存入)。每位候选人材料中须有1份打印并签名盖章的原件,原件不装订,其余可为原件复印件。
2. 《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纸质件一套,建议在每个附件之间用彩页加以分隔,以便查阅。(如需退还请注明)。
3. 《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一份(须候选人亲笔签字)。
4. 《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一份。
5. 数据上报光盘一份(内含《推荐书(部门推荐用)》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
电子文件以及《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6的pdf格式电子文档),光盘上请写明被推荐人姓名及学校名称(光盘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6. 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的,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执行。
(二) 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报送材料
1.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提名书》全部内容必须通过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系统形成。各学部所需份数: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工程管理学部各17份,其余学部各26份。每位候选人材料中须有4份打印并签名盖章的原件,原件不装订。其他可为原件复印件。
2. 附件纸质材料一套(如需退还的请注明)。
3. 《提名书》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上报时须出具关于《提名书》非涉密的证明。
4. 数据上报光盘一份,内含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数据存盘"功能导出的数据文件。盘上写明候选人姓名及学校名称(光盘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上述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字迹清晰。
两院院士增选工作是学校非常重要的工作之一,请各单位认真、严肃地做好推荐工作,特别注意推荐(系统)材料细节要求和学校时间进度安排。
附件:2013年北京大学中科院、工程院院士增选候选人简表
(此表也可在校人事部主页下载中心--人才项目--两院院士增选下载)

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
联系人:谭建 tanjian@bjmu.edu.cn 82801627
戴清daiqing@bjmu.edu.cn 82801246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