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卫生技术人员传染病知识培训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I)
发布科室:医务处 时间:2013年11月18日
各科室:
根据上级卫生部门指示精神,自2005年以来,为提升医疗机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颁发了《北京地区卫生技术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现在需要将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2013年接受培训的内容填写完整后上交、审核等注意事项下发至各科室,请各科室负责人告知本科室的每一位卫生技术人员,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北京市卫生局的要求,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每人每年不得少于20学时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其中自学学时不超过总学时的50%,新入职人员第一年参加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6学时。培训方式可灵活多样的原则。要求各科室设专人(住院总医师或门诊大组长或护士长等)做好2013年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的内容登记、上交审核等工作。
2、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需要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学习项目、学时数(见附件3)。
3、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内容可参考“北京大学人民医院2013年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内容”进行培训证书的内容登记(见附件1),注意传染病培训的时间、内容应符合逻辑,自学部分每个病种为1学时(题目自定如:狂犬病的诊断与治疗)。各科室培训时需要做好培训签到登记(见附件2),自学题目需要做好笔记,以备卫生局审核。
4、请各科室于2013年11月22日前将登记好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和科室组织学习的培训记录(含讲课时间、题目、授课人、学时、签名)同时交到医务处,经医务处审核后盖章,再交到西城区卫生局终审。
5、自2010年开始,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审核完毕后均分发至各科室,医院每年安排传染病防治知识讲座,参加现场学习者每次给予继续教育Ⅱ类学分0.5分。科室完成的传染病防治知识二次培训和自选培训,统一记录在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由各科室负责人(院总或门诊大组长或护士长)将本年度科室学习记录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一并交至医务处,要求传染病培训的时间、内容符合逻辑,学习记录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内容相符。
以上内容,请各科室负责人传达到所有卫生技术人员,并加以遵守,以免影响本人晋升考核及医院在北京地区有关传染病防治方面的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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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京大学人民医院2013年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内容
类
别
讲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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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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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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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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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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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自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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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的诊治与转诊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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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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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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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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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流感的诊疗知识及
流感、不明原因肺炎及传染病症状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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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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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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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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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知识及疫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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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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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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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自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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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伤寒、痢疾、感染性腹泻的诊治、疫情报告及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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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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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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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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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弛缓性麻痹的诊治及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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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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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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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自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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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肾综合征出血热等自然疫源性疾病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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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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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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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自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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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疫及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的防治知识、疫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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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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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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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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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病、艾滋病的防治知识及疫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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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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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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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自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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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的防治知识及疫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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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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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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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自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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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传染病、职业病法律、法规及疫情报告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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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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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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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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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呼吸综合征防治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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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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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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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培训
或
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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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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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性肝炎、流行性腮腺炎、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等的防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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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或
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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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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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各科室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签到表
科室
培训题目
培训时间 培训人
姓名(打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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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手写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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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打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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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手写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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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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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