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关于2016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科室:党委院长办公室 时间:2016年09月05日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关于2016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各科室、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节假日安排通知精神和我院具体情况,经2016年9月5日院务会(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现将我院2016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中秋节期间2016年9月15日至17日放假三天,此期间每日上午均开设半日门诊,其中9月15日(周四)和16日(周五)均按周日出诊, 9月17日(周六)按周六出诊,9月18日(周日)正常上班按周五出诊。
国庆节期间2016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七天,此期间每日上午均开设半日门诊,其中10月1日至5日均按周日出诊,10月6日和7日均按周六出诊;10月8日(周六)正常上班按周四出诊,10月9日(周日)正常上班按周五出诊。
为了确保节日期间医院各项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特提出以下要求:
1. 各科室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并将值班表于2016年9月10日前分别报党委院长办公室(行政楼303,电话5531)和门诊部(门诊楼二层,电话5235)备案。《节日值班表》见OA-医务处-下载中心。
2. 严格请、销假制度,节日期间外出人员要按规定逐级向本科主任请假并安排好工作,正、副主任离京需向主管院长请假,并在批准后报党院办公室备案,安排好工作并指定外出期间代理负责人。
3. 节日期间要求各级各类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二十四小时开机。
4. 放假期间医疗工作安排请参考医务处文件《放假期间医疗工作安排P&P》。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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