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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关于2016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科室:党委院长办公室     时间:2016年09月05日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关于2016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各科室、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节假日安排通知精神和我院具体情况,经201695日院务会(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现将我院2016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中秋节期间2016915日至17日放假三天,此期间每日上午均开设半日门诊,其中915日(周四)和16日(周五)均按周日出诊, 917日(周六)按周六出诊,918日(周日)正常上班按周五出诊。

国庆节期间2016101日至7日放假七天,此期间每日上午均开设半日门诊,其中101日至5日均按周日出诊,106日和7日均按周六出诊;108日(周六)正常上班按周四出诊,109日(周日)正常上班按周五出诊。

为了确保节日期间医院各项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特提出以下要求:

1. 各科室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并将值班表于2016910日前分别报党委院长办公室(行政楼303,电话5531)和门诊部(门诊楼二层,电话5235)备案。《节日值班表》见OA-医务处-下载中心。

2. 严格请、销假制度,节日期间外出人员要按规定逐级向本科主任请假并安排好工作,正、副主任离京需向主管院长请假,并在批准后报党院办公室备案,安排好工作并指定外出期间代理负责人。

3. 节日期间要求各级各类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二十四小时开机。

4. 放假期间医疗工作安排请参考医务处文件《放假期间医疗工作安排P&P》。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20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