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流感疫苗接种的通知
发布科室:医务处 时间:2013年10月24日
各科室:
为保护我院职工的身体健康,医院特安排为我院在岗人员进行流感疫苗接种(疫苗接种禁忌症除外)。
此次流感疫苗接种本着自愿的原则,接种对象包括所有在岗工作人员(正式员工、合同制职工、各类学生、各类进修人员及外包公司员工)以及退休员工(<60周岁)。现请各科室统计流感疫苗接种人员名单,于3日内上报至邮箱(rmyyjkk@163.com)。
今年的流感疫苗接种任务由展览路医院保健科来我院进行集中注射。接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接种前请阅读流感疫苗接种须知(见附件1)及温馨提示(见附件2)。
联系人:王丹、雷斌
联系电话:5536、5508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务处
2013年10月22日
附件1
流感疫苗接种须知
1、接种流感疫苗目的:
(1)降低接种疫苗者感染流感和感染流感后发生各种并发症的风险,降低因流感发生的相关住院率、死亡率;
(2)保护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体弱多病者。
2、接种对象:
本着自愿的原则,没有接种流感禁忌的在岗人员(成人)在填写"流行性感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后,均可接种流感疫苗。
3、慎用人群:
⑴ 各类疾病的重症患者;
⑵ 凡健康状况不适者、禁忌症不易掌握者。
4、禁止接种流感疫苗的人群:
⑴ 对鸡蛋或鸡蛋制品过敏者;
⑵ 对疫苗中成分(活性成分、任何赋形剂、卡那霉素、硫酸新霉素、甲醛、溴化十六烷基三甲铵、山梨醇80等)过敏者;
⑶ 曾患格林巴利综合征或脱髓鞘病患者;
⑷ 严重过敏体质者;
⑸ 急性发热、急性感染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的病人,待病愈后接种;
⑹ 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
5、接种反应:
接种流感疫苗后有可能发生与疫苗无关的偶合性呼吸道疾病,接种后注射部位会出现短暂的轻微疼痛、红肿、硬结等局部反应,或可能发生低热、不适、疲劳、肌痛等全身反应。一般只需对症处理,不会影响疫苗效果。
如有特殊异常反应,出现荨麻疹、斑丘疹、过敏性紫癜、高热、呼吸困难、声音嘶哑或喘鸣、苍白、虚弱、心跳过速或头晕、血管性水肿、热性惊厥等症状,立即就医,并请上报展览路社区中心保健科(68351292、68303991)。
附件2
温馨提示
接种疫苗之后请您做到:
1、接种后请在接种地点观察15分钟到30分钟。
2、接种部位24小时内要保持干燥和清洁,尽量不要沐浴。
3、接种后如接种部位发红,有痛感、低烧等,一般24小时之后会自然消失。
4、预防流感小常识:
●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空气污浊的公共场所;
●合理饮食起居,保证充足的营养和睡眠;
●根据天气变化增减衣服,注意保暖,不要受凉;
●多参加户外体育运动,增强体质;
●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
●接种流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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