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9年度模范工会小组暨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科室:中国教育工会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委员会 时间:2009年10月23日
各科室、工会小组:
为推动工会整体工作的开展,交流各工会小组间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经验,建设和谐文化,构建和谐医院,推进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工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经工会委员会决定开展评选2009年度模范工会小组活动,并将优秀胜者推荐到上级工会评优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工会小组长能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能及时本部门领导汇报工会安排的各项工作,并认真加以贯彻落实;能及时反映本工会小组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对工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勤俭节约地用好工会下拨的活动经费,并利用有限的经费积极主动、创造性地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送温暖等活动,并及时上报活动情况。
3、能积极组织会员参加部院两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健康保险、扶贫助困、文体比赛、参观学习等工会组织的活动。
4、
热心公益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关心教职工的疾苦,乐于为教职工服务,能积极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解除教职工后顾之忧。
二、评选要求
1、科室领导重视工会工作,并积极支持工会小组长参加院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参加评选,并写出1000字左右总结材料上报院工会。
3、被评为“模范职工小家”的工会小组,同时也就自动当选为优秀工会小组长,将同时受到表彰,但工会小组长任期不满两年的,不得当选优秀工会小组长。
三、其它有关事项
1、成立评选工会“模范职工小家”领导小组,由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会组成和参评的工会小组长共同打分。
2、评选的依据为各工会小组上报的事迹材料和院工会掌握的各工会小组参与活动的记录。
3、要求各工会小组于2009年11月5日前把事迹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院工会办公室,工会将于择期召开评选会。
4、采用多媒体的方式进行工作汇报,每个工会小组的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
5、汇报会结束后,当场投票评选模范工会小组(拟定评选10个模范工会小组、10个先进工会小组)。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工会
200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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