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关于2011年度国家通用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北医(2011)人字第005号
发布科室:人事处 时间:2011年04月11日
各单位:
根据北京大学决定,2011年度通用岗位聘任工作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同期进行。为做好本次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通用岗位聘任工作。
一、通用岗位聘任工作的原则
1. 以学科建设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依据,加强师资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各类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 公平、公正,择优竞聘。在符合岗位聘任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在岗工作的教学科研业绩,达到岗位的合理调整与适度流动。
3. 各类岗位的聘任应严格依照《北京大学医学部本部岗位聘任实施细则》(北医[2008]部人字5号)以及《北京大学附属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北医[2008]部人字6号)和《北京大学管理岗位聘用实施细则》(校发[2009]93号)执行。
4. 2011年9月1日前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方可提出申请。
5. 201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聘任到现级别以上的岗位。
二、通用岗位聘任工作要求
1. 专业技术岗位
1) 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聘任。
2) 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各单位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本部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以及《北京大学附属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所规定的条件推荐聘任人选。各单位推荐的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选,经医学部学术委员会审议后,由学校聘任。
3) 新引进人员的通用岗位聘任,在引进时由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本部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以及《北京大学附属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及引进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申报推荐,经医学部人才工作审核小组审议聘任。引进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需经学校重新确认的,确认后方能聘任到通用岗位相应级别。
2. 管理岗位
1) 聘用范围为2011年3月31日在职的专职管理人员。职务任命、学历记录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工龄记录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2) 符合条件并申请晋升五、六级职员的管理人员应提交个人书面述职,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结合本职工作的研究成果及其它业绩,字数一般不超过2千字。
3)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对申请晋升五、六级职员候选人的民主测评,测评范围包括申请人所在单位领导、教师及职员代表等5-7人。
4) “北京大学医学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委员会”负责监督医学部管理岗位聘任工作,并受理相关申诉和投诉,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5日。
三、时间安排
1. 专业技术岗位
1) 5月5日前,各单位完成聘任推荐工作,将材料报医学部人事处。
上报材料(含电子版)包括:
①《现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情况表》
②《2011年拟聘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
③《正高级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推荐人员情况简表》
2)5月30-6月3日,医学部学术委员会审议。
3)6月初,上报北京大学。
2. 管理岗位
1)5月5日前,单位完成聘任推荐工作,将材料报医学部人事处。
上报材料(含电子版)包括:
①本部各单位在人事处下发的《管理岗位聘任核对名单》上修改后签字盖章;
附属医院上交《管理岗位聘任名单》、《聘任五、六级管理岗位名单》电子版和纸版一份。
②申请晋升五、六级职员的个人书面述职。
③申请晋升五、六级职员测评表的汇总表。
④单位推荐意见(申请晋升五、六级管理岗位人员)
2)2011年5月中旬医学部本部管理岗位聘用小组进行评审。
附属医院由各自的聘用小组进行评审,并于2011年5月12 日前将聘用结果报医学部人事处。
3)2011年5月下旬医学部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进行评审。
4)6月初,上报北京大学。
联系电话:82805689 82801248
联系人: 李洁(专业技术岗位聘任) 程晓英(管理岗位聘任)
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
201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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