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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2年上半年住院医师公共必修课的通知
发布科室:继续教育处     时间:2012年03月16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上半年公共必修课课程安排公布如下,请各区县卫生局和各单位做好本辖区或本单位住院医师参加公共必修课学习的组织工作。
一、学习对象
2010年8月以后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二、补充报名系统信息
2011年8月以后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要于3月23日00:00时前登录 “北京地区住院医师公共必修课管理系统”(网址:http://zyys.wsglw.net),将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并按要求上传照片:相片要求为:个人近期彩色1寸电子相片,JPG或JPEG格式,不能超过2M。
    三、课程安排及要求
课程安排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详细课程见网站信息),住院医师要在完成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前完成规定的学分。具体学分要求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调整住院医师公共课程学习安排的通知》(京卫科教字〔2011〕9号)规定执行。
课程安排在北大医学部、首都医科大学和协和医科大学,请住院医师认真阅读课程信息,注意上课地点。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住院医师参加公共必修课程学习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住院医师登陆“北京地区住院医师公共必修课管理系统”(网址:http://zyys.wsglw.net),仔细阅读“帮助”文件,按要求进行报名。
学员完成注册后,经审核通过可报名相应课程的学习。
网上选课开始时间为4月19日0:00时。选课截止时间和退课截止时间请认真阅读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各培训基地要按照各课程安排组织本单位住院医师(含代培外院住院医师)的报名工作。
(二)住院医师要安排好个人时间,按时参加学习,上课时务必携带IC卡记录考勤,新学员的IC卡将在4月23日前发放到各培训医院。
(三)住院医师参加公共必修课学习必须按照所报课程时间安排按时上课,无正当理由不上课者视为公共必修课学习不合格,不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如确因故不能上课者,需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报送市卫生局科教处。
(四)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承担一定的临床工作,但仍以培训和学习为主,各单位不得以临床工作紧张为由影响住院医师参加公共必修课学习,不得安排影响上课时间的值班等工作,并应为住院医师提供必要的保障。
(五)2012年上半年各课程分别安排1-3期课程,每期授课内容相同,学员只需选择一期学习,每门课程设置有一定的报名人数,报满即止,上课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以网上公布为准。
(六)未按要求及时核对个人信息造成无IC卡或不能选课者,于下半年再进行选课。
六、联系人和电话
安  娜   83970721


                                                        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