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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科室:监察办公室     时间:2010年05月11日

各位处长、副处长、科长、副科长:
为贯彻、落实《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向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推进,请各处(科)室领导认真查找所领导部门和人员的廉政风险点,填写“部门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各部门处长、副处长、科长、副科长填写“部门人员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形成由部门和人员两个层面构成的相互联系的防范廉政风险的闭环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一)部门层面
1.重新审定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即任务、责任要更加明确具体。
2.梳理细化工作流程。确定容易引发廉政风险的点和环节,根据风险的危害程度和发生频度,评估出风险等级,高风险等级的点和环节要重点监控。
3.梳理、完善规章制度。依照项目分层级进行制度梳理,对需修订完善的应及时修订。对查找出的制度盲点应着手制定相关制度。
4.净化外部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外部环境风险控制。
5.研究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与现化化科技的对接,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规范管理。
6.加大量化考核指标权重,使奖励、责任追究更加有力。
(二)人员层面
1.了解工作流程,知晓自己在流程中的位置、作用,清楚岗位责任及涉及的廉政风险等级。知晓与自身工作相关的制度法规,包括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则、上级、医院的制度规定、本部门工作职责等。在思想和行动上将自己的业务工作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紧密结合,严格依照法律制度规定办事,主动设计自我防控廉政风险的措施,在组织审核后,形成部门的程序规范。
2.积极参与部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使风险点的查找更具有准确性、防控措施的制定更具有针对性、制度的健全更具科学性、考核更具实效性。
请各处(科)室及相关人员将填好的“部门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和“部门人员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于本周四(5月13日)17:00点之前交到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人:陈晶玲,联系电话:5528。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1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