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研究与发展基金”——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招标指南
发布科室:教育处 时间:2015年07月24日
根据《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附件1),现启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2016年度“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研究与发展基金——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研究内容:
本次课题的立项范围,将覆盖医学教育的全过程,包括对宗旨目标、教育计划、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等方面的研究,具体课题选题请参照《2016年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研究与发展基金——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选题范围》(附件2)。
二、申报对象:
1、 所有承担教学工作,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及管理人员;
2、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有不超过一项在研的人民医院教学课题;
3、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限申请一项课题;
三、资助强度和预算原则
1、本次医院研究与发展基金为限额申请,其中重点课题申请金额 ≤3万元,一般课题申请金额 ≤1万元。
2、申请者根据自己课题的内容,参照《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教育教学课题经费管理办法》(附件3)制定详细的预算。
四、课题申报与评审流程
1、网上报名:登陆HRP系统(http://10.8.4.196/Web/index.aspx?logout=1),选择“2016年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开题申请表”进行填写并上传电子版申请书,具体填写方式请见附件5。
2、纸质版课题申请书需按照要求逐项填写(附件4),并经申请人所在科室及教研室主任审核,签署意见,上交到教育处0202室。凡未按规定填写,缺项、短项以及申请金额超过限额的申请书,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评审。
3、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
4、教育处将聘请相关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申请书初审和答辩评审。
5、要求申请人本人答辩,委托他人答辩视为放弃申请,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6、通过申请书初审和答辩评审,专家组遴选,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临床医学教育委员会讨论,提交院务会审议通过后,最后立项资助。
五、计划实施
根据《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执行,主要内容如下:
1、立项课题将在教育处网站上进行公示。
2、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一年时参加中期评审,两年按时结题。
3、获资助的课题在研究工作进行中不得擅自降低预定目标,变更或减少研究内容。课题负责人不得代理、更换或退出。如遇特殊情况,离开该课题研究工作6个月以上,按中止课题处理。
4、教育处将委托专家对课题进展进行中期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对经费实行分次拨款。中期评审时,课题负责人应提供详实、具体、客观的研究结果材料。未通过评估的课题予以终止,不再划拨后续经费。
5、 结题时应提交总结报告及相应研究成果,教育处将委托专家对课题结题情况进行评审,未按时结题或结题质量差的课题,将影响课题负责人的后续教学课题申请。
六、联系人
王志强,科研楼教育处0202室,电话:88325912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教育处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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