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院人字第31号 王杉签发 关于200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科室:人事处 时间:2007年08月28日
各行政处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及其他各部门:
根据北医(2007)人字第003号《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200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通知》精神 以及2005年1月1日起执行的《北京大学医学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我院200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做如下具体规定和安排。
一、评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严格“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评聘”的原则。
2、坚持总量控制及结构比例控制原则,从严掌握评审条件。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见条例)。
4、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其论文发表时间、教学、科研成果及下基层锻炼时间截止到2007年3月31日。
5、申报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者须有SCI收录论文。
6、研究生(含在职)的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职称的论文数。
7、无责任或技术事故,无重大违纪事件。
8、申报教授、研究员职务,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原则上须具备博士学位(历);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须具备硕士学位或攻读完本专业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其中,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原则上须具备博士学位(历)。
9、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确属有真才实学,成绩卓越,贡献突出者,严格按破格条件申报副高级职务。
10、同一专业技术职务,按北医《条例》的规定只限申报两次,申请晋升次数按文章送审时间计算,论文送审时间及名单在院周会上公示。如第一次申请不成功,第二次申请须在相隔一年后提出。
1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病事产假超过100天(含100天)者不得申报。
12、副高职务以上人员调入医院工作满半年后方可进行现任职务确认。
13、今年将对申报所有高职人员实行综合评估分析。
二、评聘工作日程安排
1、1月13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北大医学部组织的外语统考。
2、3月19日全院布置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
3、3月19-23日晋升正、副高职正式报名,以科室为单位将科主任签字的报名表交到人事处并领取考核表。
4、3月23日前完成专家论文评审组论文审核工作。
5、3月26日对申报人员及限额向全院进行公示。
6、论文送审时间暂定为3月30日。
7、3月30日前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必须交齐所有晋升材料。
8、4月16-20日召开学科组评审会。
9、4月23-27日召开院评审会。
三、上交材料包括:(从医院内部网下载以下表格)
1、北京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主系列填写,用B5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
2、申报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个人情况简表(主系列填写,A4纸打印)。
3、北京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非主系列填写,用B5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
4、确认高级职务填写“确认北京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用B5纸双面复印)。
5、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中带**内容由本人填写后交到人事处。
6、代表作:申报正高职填写三篇、副高职填写二篇。
7、审批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推荐意见一栏由科主任填好意见交到人事处。
8、主任填写的科室考核表。
三、注意事项
1、个人在填写审批表时,要清楚、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表所要求的项目。
2、填写审批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
3、所有上交材料,本人及科主任的签字必须要手签。
4、申报正高职应交纳评审费600元,申报副高职应交纳评审费450元。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2007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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