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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困难职工送温暖慰问活动的通知
发布科室:中国教育工会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委员会     时间:2015年12月17日
 

各工会小组:

    为贯彻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能,做好困难职工送温暖慰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温暖慰问对象和范围

    困难职工是指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本人或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提供诊断证明书及医疗账单复印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家庭遭受火灾、水灾、交通事故等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北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职工家庭;

4、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帮扶救助条件的。

二、送温暖慰问补助标准

1、本院在职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期间因病无法正常工作造成生活困难补助:一次性补助2000元。

2、本院在职职工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因高额医药费造成生活困难补助:一次性补助1500元(提供诊断证明书及医疗账单复印件)。

3、本院在职职工因家庭生活发生变化造成生活困难,视困难程度,一次性补助:500

三、送温暖慰问工作安排

1、各工会小组在认真调查摸底、了解本科困难职工情况的基础上,填写《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困难职工补助申请表》,经科主任或支部书记和工会小组长签字确认后按规定时间交到工会。

2、上报时间:请在20151218日—25日将上报表格纸质版送到工会,同时电子版发到工会邮箱:rmyy5825@163.

3、工会经工会委员会对上报的困难职工情况进行审核后,确定慰问金额,以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落实困难职工送温暖补助慰问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对困难职工进行送温暖补助,本着实事求是,扎实工作的原则,真正使活动收到实效,使困难职工得到相应补助。

2、开展慰问活动时,不仅要从生活上照顾,还要从思想上、心理上关心,充分发挥工会小组的作用,从而增强工会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