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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科室:继续教育处     时间:2011年11月02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2012年教育部将继续资助1000名左右青年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内重点高校、优势学科进行研修。为了做好2012—2013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接受单位能为国内访问学者提供不低于博士研究生标准的研修及住宿条件。
二、申报学科:接受学科一般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三、申报导师: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为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及省部级科研课题。
四、接受计划需填写《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以下简称《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一,并于2011年11月25日前将《计划申报表》的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我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计划申报表》要求:内容简明扼要;申请学科按二级学科填报,并注明学科情况,如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导师和课题信息务必准确,如有导师因退休、出国等原因无法接受访问学者或当年新遴选导师愿意接受访问学者,须核实更新相关信息,方便各选派高校及访问学者申请者查询。请用5号宋体字、A4纸打印。
六、接受计划由医学部继续教育处汇总、审核后报武汉中心审批。审定后的接受计划将在“武汉中心网”和“中国高校教师网”发布。
七、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计划申报工作。未进入“武汉中心网”公布的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数据库的学校、学科、专业和导师将没有资格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八、鉴于部分高校对2012—2013学年度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仍有需求,医学部将继续组织开展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接受学科应为博士点学科,接受导师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博士点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二),格式要求、报送形式和截止时间与骨干项目相同。
九、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和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无须重复申报,有资格接收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和导师均可以接收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十、其它未尽事宜可与我处联系。
十一、联系人:胡 玮
地  址: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处
电  话:010-82802256
E-mail:huweibeiyi@163.com
 
附件1: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
附件2:高等学校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

                                                   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处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