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非行政科室职工(临床、医技和护理人员)的请(休)假管理,需使用统一格式的职工请(休)假申请单,请于附件下载!
另有注意事项如下:
1、职工请假必须提前经本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
2、如果病假超过一周,考勤员请将请(休)假申请单复印件及诊断证明复印件一并交至人事处111室,其它情况不需要。
3、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上交申请,每月1-5日前需要补交。
人事处电话:8832 5523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