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心电监护仪计量检定通知
发布科室:设备处 时间:2016年11月03日
北京市计量检测所于2016年11月10日开始,将到我院开展心电监护仪的检测工作,为期半个月,请各科室护士长配合。根据法规要求,心电监护仪为必检设备,请各科室相关人员,配合检测工作的进行,同时也统计好监护仪的数量以及其所在位置,避免漏检的情况发生。如日后计量执法检查中发现有未检设备,其责任由各科室相关负责人承担。
心电监护仪属于强制检定项目,国家规定每年度检定一次。我院作为三级甲等医院,应配合相关检测机构执行我国法律法规,请大家积极配合。
谢谢大家合作!
设备处计量室 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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