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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市医院感染现患率调查的通知
发布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时间:2014年05月27日
 

各有关病房:

根据北京市卫计委有关文件的要求,落实2014年医政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监测信息系统,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北京市于2014528日在二、

三级医院内开展北京市医院感染现患率调查工作,我院将参加北京市医院感染现患率调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1.   基本概念

1.1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1.2现患率:在一定时期内,处于一定危险人群中实际感染病例(包括以往发病至调查时尚未痊愈的旧病例)的百分率。

2.   调查对象

2.1参加调查的病房   

我院有住院病人的病房均要参加调查。

2.2调查对象

    5280:00~24:00全部住院患者,包括当日出院患者与死亡患者,但不包括当日入院患者。

3.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依据卫生部2001年颁布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确定医院感染病例。

 3.1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3.1.1 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3.1.2
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1.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3.1.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3.1.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3.1.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3.2 下列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3.2.1皮肤粘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3.2.2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3.2.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水痘等。

  3.2.4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4.医院感染兼职人员职责(监测医生、监测护士)

负责本病区医院感染现患率调查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联络、数据审核工作。调查前,督促各主管医生完善住院患者完善各项与感染性疾病诊断有段的检查; 528日,督促各主管医生填写当天医院感染新发和未愈病例的情况(《现患率医院感染登记表》)。调查结束后,收集各主管医生填写的调查表格,对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后,上报至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5. 零报告

    如本病区528日无医院感染病例,请在《现患率医院感染登记表》中本科室528日无医院感染病例(零报告)前划“√”并签字。

联系电话: 59185922

                                               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