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发布科室:党委院长办公室 时间:2015年05月11日
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宣传贯彻第二十三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个人及先进集体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安排,医院党委决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
一、推荐评选表彰范围
组织关系隶属于医院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表彰名额
评选和表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优秀共产党员130名(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表彰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理解、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出色完成医、教、研各项任务,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2)在医疗、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突出的成果,或者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医院管理、服务工作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反映良好。
(4)学生党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在医院文化建设及其他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请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优秀共产党员材料(附件2)填写好于5月22日前报党委。电子版发至党办邮箱:rmyydb@163.com。
五、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
(一)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评优表彰的日常工作由医院党办具体负责。
(二)各支部负责组织本支部推优工作;总结本支部党务和思想政治相关工作。
联系人:孙薇 林士惠 联系电话:88325517 88325541
附件:1.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中共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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