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我校长江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科室:人事处 时间:2009年06月15日
各学院:
根据《长江学者聘任办法》(以下简称《聘任办法》)以及《关于2009年度长江学者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09]188号)的规定,北京大学2009年度申报长江学者的限额为25人,请各学院参考学校的申报限额,做好长江学者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岗位设置
按照《聘任办法》中有关长江学者岗位设置的原则和条件,从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和学科建设规划的需要出发,具体确定长江学者招聘岗位,并明确每个岗位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或研究任务。讲座教授原则上在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领域聘任。
二、招聘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聘任办法》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招聘。各单位要着眼于优秀人才总量的增长,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力度从海外招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对于直接从海外招聘和近三年回国的特聘教授人选,学校将优先推荐。
1、年龄要求:以2009年1月1日为截止时间,对于特聘教授,原则上自然科学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0周岁,对于直接从海外应聘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略作放宽。对于讲座教授,除了个别学术成就特别突出的学者外,自然科学类人选一般不超过55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一般不超过60岁。
2、到岗工作时间保证:特聘教授候选人每年实际到岗时间必须保证在9个月以上,讲座教授候选人每年实际到岗时间必须保证在2个月以上。候选人不能承诺达到此要求者,学校不予推荐。
3、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类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候选人,在上报时院系党委应研究提出正式意见,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
各单位推荐程序
根据《聘任办法》的要求,每个招聘岗位须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把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候选人的质量条件。同行专家委员会一般由7位以上在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高深的知名专家组成,其中本校以外的专家不少于一半。属于自然科学类的,聘请的评审专家中院士不少于一半。有条件的院系应聘请海外著名同行专家评审。
四、 推荐材料要求
请务必使用教育部制作的申报软件填写《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和《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两类。
(一)书面材料
1. 候选人推荐表1份(原件,需双面打印)和附件材料1份(双面印刷)。推荐表必须由申报软件自动打印生成且与上报的电子版本完全一致,不得对其内容做另行改动。推荐表和附件材料由学校统一装订。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
(5)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2. 院系党委对人文社会科学候选人的书面意见。
(二)电子材料
1. 长江学者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长江学者申报软件生成的word文档)。
2. 长江学者候选人部分附件材料的电子版(1个pdf格式文件,所占磁盘空间应在10M以内),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候选人在国外工作的任职证明;
(3)推荐表中列举的重要科研项目的资助证明;
(4)所获重要奖项或专利的证明;
(5)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
(6)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
3. 同行专家评审学科分组表。请根据长江学者项目学科领域分组目录填写。
长江学者申报软件、同行专家评审学科分组表、长江学者项目学科领域分组目录及其他有关信息请通过www.cksp.edu.cn或www.changjiang.edu.cn下载。
五、 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在6月3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将所有推荐材料及电子材料报医学部人事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谭建 戴清 电话:82801627 82801246
Email:tanjian@bjmu.ed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
2009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