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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保卫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告知书
发布科室:保卫处 时间:2010年01月06日
为认真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消防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医院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市政府关于2010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具体要求,现明确以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职责,具体告知如下:
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内部要明确专门的安全管理人,明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建立逐级岗位责任制,落实烟花爆竹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二、各科室春节前持续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确保单位内部建(构)筑物的屋顶、平台、阳台、楼梯过道和房前屋后的可燃物全部清理,对确实无法清理的可燃物要用及时上报,严防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可燃物起火。
三、各科室必须组织开展普及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消防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确保全员做到“三知”、“三会”和“一禁止”:即知道本单位火灾危险性、知道火灾预防措施、知道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方法;会正确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重点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各科室必须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网格化管理各项要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各科室在节日期间,必须落实消防值班、防火巡查检查等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在节日期间组织专门的巡逻看护力量,严密盯防,发现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注:保卫处电话1110。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保卫处
201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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