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监察局驻市卫生计生委监察处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科室:党委院长办公室 时间:2016年09月13日
京卫纪检﹝2016﹞5号
中共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监察局驻市卫生计生委监察处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四风”问题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紧盯中秋、国庆节点,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精神,根据《中共北京市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改进作风成果。
市纪委监察局拟于近期组织力量,在中秋国庆期间有针对性地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及高校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是否存在“四风”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各单位要认真部署,加强自查自纠,严禁违反“四风”问题发生。
一、突出检查重点
结合中秋、国庆两个节点,严查公款收送月饼节礼和电子礼券;严查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严查借节日之机以走访或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查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查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查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查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查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查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查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查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及借机敛财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党员干部离京报备和请假制度执行情况。
紧盯节日节点,关注“四风”的新变化新问题,重点检查饭店、高档餐饮场所、单位或机关食堂、郊区农家乐有无违规公款吃喝情况;有无月饼、大闸蟹、保健品等公款消费情况;有无电子商务公款消费情况;机场、火车站等地有无因私使用公车接送情况;节假日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检查公车封存及使用情况等。并结合近年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重心下移,向基层延伸。
二、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自觉承担起纪律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结合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严格监督、严格落实。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三、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盯“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坚守节点、主动出击,努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落地生根。通过组织明察暗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等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和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留情面、严查严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从严要求自己,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市卫生计生委纪委、驻委监察处举报电话:83970556,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B座1311室,邮编100053;举报邮箱:wsjjcc001@sina.com。
中共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监察局驻市卫生计生委监察处
2016年9月1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