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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上报通知
发布科室:人事处     时间:2013年02月28日
1、核心期刊论文(以下数目为基本要求,可多交)
教授:2篇(其中1篇为SCI)
副教授:1篇(其中1篇为SCI)
研究员(研究系列):7篇(其中1篇为SCI)
副研究员(研究系列):4篇(其中1篇为SCI)
研究员(管理系列):5篇
副研究员(管理系列):3篇
主任医师:3篇
副主任医师:2篇
主任技师:3篇
副主任技师:2篇
主任药师:3篇
副主任药师:2篇
主任护师:3篇
副主任护师:2篇
注:1、文章需提交原杂志和文章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文章内容,A4纸复印装订好)
2、按照以上数目要求,申报正高者提交每篇文章复印件各4份;申报副高者提交每篇文章复印件各3份
3、除以上数目之外,每篇SCI文章需再多提交1份复印件,每篇教学文章(不算基本要求,但可加分)需提交1份复印件
4、在每份复印的文章中用颜色笔标注出您的姓名和文章名称
5、文章应于2013年3月31日前正式发表出版(见杂志)
6、同时提交最后学历的研究生毕业论文原件
7、参与编、译书籍的,需提供每本书籍的复印件一份(包括封面、编者名字、目录,A4纸复印装订好)
2、其他申报材料
教学、继教、科研相关项目需在对应的表格中填写,并附各类证书复印件一份。纸质版交至人事处,同时电子版发至pkuphhr@126.com,文件名称命名为:教学---姓名、继教---姓名、科研---姓名。电子版、纸质版缺一不可。
3、提交时间
2013年3月8日(周五)前将以上所有材料提交至人事处101办公室
联系人:邹革、张冬娟
电话:5524


提交高职申报材料的补充说明:
1、教学和继教表格相同,因需要请教育处和继教处分别核对确认,故请分别填写内容;
2、教学和继教表格中的项目均需填写出完成工作和获奖所对应的年份,如,纸质教材建设:09年;
3、教学质量评估分数不用个人填写;
4、无纸质版的SCI文章,需按数量要求提交网络版的打印件,最终由科研处确认是否合格;
5、各类表中所填报的项目均应是任现职以来的工作量和成果;
6、文章杂志的原件可从图书馆借出;
7、文章复印件应保证内容清晰、完整。
如有问题请联系人事处:邹革、张冬娟;电话:5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