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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研究与发展基金”——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开题通知
发布科室:教育处     时间:2014年08月04日
 

根据《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附件1),现启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2014年度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研究与发展基金——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研究内容:

  本次课题的立项范围,将覆盖医学教育的全过程,包括对宗旨目标、教育计划、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等方面的研究,具体课题选题请参照《2014年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研究与发展基金——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选题范围》(附件2)。

二、申报对象:

1 所有承担教学工作,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及管理人员;

2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有不超过一项在研的人民医院教学课题;

3、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限申请一项课题;

三、资助强度和预算原则

1、本次医院研究与发展基金为限额申请,每项课题申请金额 ≤1万元

2、申请者根据自己课题的内容,参照《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教育教学课题经费管理办法》(附件3定详细的预算

四、课题申报与评审流程

1、所有申报课题需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4),并经申请人所在科室及教研室主任审核,签署意见,上交到教育处0204室。电子版请发教育处邮箱rmyyjyc@sina.com凡未按规定填写,缺项、短项以及申请金额超过限额的申请书,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评审。

2、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829

3、教育处将聘请相关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申请书初审和答辩评审。

4要求申请人本人答辩,委托他人答辩视为放弃申请,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5、通过申请书初审和答辩评审,专家组遴选,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临床医学教育委员会讨论,提交院务会审议通过后,最后立项资助。

五、计划实施

根据《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执行,主要内容如下:

1立项课题将在教育处网站上进行公示。

2、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一年时参加中期评审,两年按时结题。

3获资助的课题在研究工作进行中不得擅自降低预定目标,变更或减少研究内容。课题负责人不得代理、更换或退出。如遇特殊情况,离开该课题研究工作6个月以上,按中止课题处理。

4教育处将委托专家对课题进展进行中期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对经费实行分次拨款。中期评审时,课题负责人应提供翔实、具体、客观的研究结果材料。未通过评估的课题予以终止,不再划拨后续经费。

5 结题时应提交总结报告及相应研究成果,教育处将委托专家对课题结题情况进行评审,未按时结题或结题质量差的课题,将影响课题负责人的后续教学课题申请。

六、联系人

李红,教育处0204室,电话:88325921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教育处

                                                              201481

附件1《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2:《2014年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研究与发展基金—教学研究课题选题范围》

附件3《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教育教学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4《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教育教学课题 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