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通知 [2009] 院 人 字 第 26 号 王 杉 签发
发布科室:人事处 时间:2009年03月23日
各行政处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及其他各部门:
根据北医(2009)人字第007号《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北京大学医学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做如下安排:
一、评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严格“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评聘”的原则。
2、坚持总量控制及结构比例控制原则,从严掌握评聘条件。
3、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其论文发表时间、教学、科研成果及下基层锻炼时间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
4、研究生期间(含在职)的工作内容所撰写并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申报职称的论文。
5、申报教授、研究员职务,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原则上须具备博士学位(历);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须具备硕士学位或攻读完本专业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其中,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原则上须具备博士学位(历)。
6、同一专业技术职务,按校发[2004]21号文件的规定只限申报两次,申请晋升次数按文章送审时间计算,2009年申报高职名单及论文送审时间在院周会上公示。如第一次申请不成功,第二次申请须在相隔一年后提出。
7、在规定任职年限内病事产假超过100天(含100天)者延后一年申报。
8、副高职务以上人员调入医院工作满半年后方可进行现任职务确认。
9、今年继续对申报高职人员实行综合评估。
二、评聘工作日程安排
1、3月23日全院布置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工作并公布限额。
2、3月23-24日晋升正、副高职正式报名,报名人员到人民医院内部人事处网下载各类申报表及表格。
3、3月25日对申报人员在人民医院内部网进行公示。
4、3月27日前完成专家论文评审组论文审核工作。
5、论文送审时间暂定为4月1日。
6、4月3日前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交齐所有晋升材料。
7、4月20-30日召开学科组评审会及院学术委员会。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按系列到院内网下载申报表,填写审批表时,可用电子版填写,但签字部分必须手签(包括本人及科主任签字)。如手填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
2、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带**内容由本人填写后在3月27日前交到人事处。送审文章数(代表作):申报正高职填写3篇、副高职填写2篇。
3、审批表中所在单位审查、推荐意见一栏由科主任按要求填好意见同审批表交到人事处。
4、申报正高职应交纳评审费750元,申报副高职应交纳评审费550元。
附件:
1、《北京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主系列填写,用B5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申报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个人情况简表(主系列填写,A4纸双面打印)。
3、《北京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非主系列填写,用B5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4、确认高级职务填写《北京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审批表》(用B5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200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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