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完善长江学者评审系统有关专家信息的通知
发布科室:人事处 时间:2009年09月08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专家评审工作,教育部人事司建立了长江学者通讯评审专家库,包括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等。为进一步补充完善专家库,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报送长江学者信息
请各单位报送自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启动以来各单位聘任的所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的信息。
二、推荐评审专家
1、推荐海外专家
所推荐的海外专家(含港澳台地区的专家)应是海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并与国内学术界联系紧密的专家学者。
2、推荐本单位专家
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应在本校任职,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能使用网络进行评审,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三大奖排名前两位或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两位者;
(2)国家重大项目负责人,包括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863领域专家,863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支撑计划项目(牵头单位)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群体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教育部创新团队项目负责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负责人,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3)担任重要学术职务者,包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育部科技委、社科委委员;
(4)国家一级、二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已是两院院士或长江学者,请不要重复填写报送。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本校评审专家信息表》(见附件),核实长江学者和推荐专家的联系方式,特别是专家的电子邮箱和国内专家的手机号码必须填写,保证真实可用,并注明本校推荐专家符合的具体条件。请务必于9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人事部。
联系人:人事部规划与调配办公室,金丽佳
电话:54108
E-mail:rsbjlj@pku.edu.cn
附件:《本校评审专家信息表》
北京大学人事部
200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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